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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指南

联系电话: 021-61055023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张蓉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注:交易确认单将于次日日终传真给客户确认。

1. 一般机构开户所需资料
(1) 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
(2)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3) 加盖公章的上海 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复印件(如有);
(4)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正副本);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请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均需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5) 加盖公章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6) 加盖公章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 加盖公章的交银施罗德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8)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9) 印鉴卡一式两份(一份机构留存,一份我司直销中心留存,需正反两面盖章);
(10)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需清楚显示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并加盖公章;
(11)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2) 填妥的《传真委托协议书》两份并加盖公章;
(13) 补充反洗钱信息登记表。

2. 企业年金、集合理财、信托产品等账户开户所需资料
(1) 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投资管理公司提供);
(2)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投资管理公司提供);
(3) 加盖公章的托管银行营业执照(有最新的年检记录)、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都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4) 加盖公章的投资管理人营业执照(需正副本并有最新的年检记录)、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都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5) 加盖托管银行公章的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6) 加盖公章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7) 加盖公章的已在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关于××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复印件或者加盖公章的证监会、保监会或相关部门对于该投资组合产品的批复文件;
(8) 加盖公章的关于××企业年金合/集合理财/信托产品合同首页及尾页。(若无法提供合同,则需提供相关的可以证明各方关系的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公章);
(9) 加盖公章的交银施罗德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10) 账户类业务经办人、交易类业务经办人、托管银行法人以及投资管理公司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11) 账户类以及交易类印鉴卡各一式两份(一份机构留存,一份我司直销中心留存,需正反两面盖章);
(12)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需清楚显示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并加盖公章;
(13)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4) 填妥的《传真委托协议书》两份并加盖公章;
(15) 补充反洗钱信息登记表。

注意事项:
(1) 如需要在当日开户,可以在当日办理时间内先传真上述材料给联系人。请您于七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单的全部原件以挂号信或快递的形式寄送至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在未收到原件之前,确认单原件将不会回寄。
(2) 若机构提供的开户资料有问题,与相关经办人联系通知后,一个月内仍无收到正确、完整的资料则原资料不作保留。
(3) 若认购资金汇款入本公司直销专户的银行账户名称与开户机构名称不一致的情况下,请填妥资金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  “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5) 若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法定代表人信息的机构,请务必提供相关的盖有公章的指定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指定法人的相关基本信息。
(6) 若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公章,请务必提供相关的情况说明文件。
(7) 以上表格复印有效,但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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